从法律角度看,加盟双方是各自独立主权个体,不存在任何合伙、代理、委托、雇用或承包关系。作为总部的加盟商,加盟商无权以总部或总部之关系企业名义签订合同或从事法律活动,使总部或总部之关系企业对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或负担费用。除《加盟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之外,特许经营者的一切行为均系特许经营者的独立行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