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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在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爱出风头还是争口气?与餐厅的“一毛钱官司”
酱骨标价5.9元,结账时却直接收取6元。顾客吴女士多次维权无果后,将花千骨餐厅及其所属的安徽同庆楼餐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日,手拎LV包、用苹果6plus手机的吴女士到合肥蜀山区法院出庭,被告方则无人应诉。庭审半小时后,吴女士发现其中一个被告的名称写错了,当庭撤诉,改日再重新起诉。
昨日上午,吴女士准时出现在法院,但被告方安徽同庆楼餐饮有限公司以及花千骨餐厅无人到庭应诉。
吴女士介绍,此次她没有请律师,只是在一位朋友的陪同下到庭。“不光是钱的问题,为了这个问题我几次和他们公司沟通,但对方的态度很不好。”吴女士还当庭提供了与餐厅工作人员的短信。“对方回复‘老总说了,这样收费符合规定’,然后就没消息了。”
吴女士认为餐厅此举属于欺诈消费者,要求归还多收的1角钱,另外根据规定,索取赔偿金500元,以及误工费、交通费800余元。
由于同庆楼方面无人应诉,庭审现场主要由吴女士举证。
吴女士介绍,她平时就比较较真,“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如果这是一个路边摊或者快餐店的话,我肯定不会在意,因为它是一个这么大的品牌企业,就说不过去。”
据了解,吴女士是一名高级白领,并不差钱,她拎着LV包,用着苹果6plus手机。“我只想讨个说话,为咱们消费者争口气,不是为了这么点赔偿。”在法官的提醒下,吴女士发觉自己对一个被告的名称书写有误。庭审半小时后,她申请撤诉。但吴女士表示,这并不意味着此事结束,“事情不解决,近日我还会重新起诉,一定要讨个说法。”此案未当庭宣判。
[事件回顾]
5.9元酱骨头引发“一毛钱官司”
今年1月31日,吴女士在某商场“花千骨”餐厅就餐。餐厅门口放着一个广告牌,写明“招牌酱骨5.9元/根”。当晚就餐时,吴女士与家人点了3根酱骨。结账时,吴女士发现账单上酱骨的价格变成6元/根。后吴女士投诉至蜀山区市场监督部门,要求餐厅赔偿500元。经三次调解,未能成功。
4月3日,吴女士将花千骨餐厅及其所属的安徽同庆楼餐饮公司告上法院,索赔交通费、误工费等约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