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富热线 ---
 4008-409-509
 13828871919
新闻中心
您所在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佛山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时价”违规

  佛山餐饮业中设置“最低消费”、“时价”等侵害消费者的权益的行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目前,《佛山市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正在佛山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截止于5月6日。期间,公众可通过电邮、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反馈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求稿规定,餐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禁止设置消费者必须消费的最低金额。若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处罚;没有规定的,将由各区政府规定的执法部门按去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所谓违法所得,具体是指消费者实际消费金额低于餐饮经营者规定的最低消费时,两者的差额部分。

    同时,针对餐饮业经营者在实体店、网店、团购网站等各种渠道进行销售的,意见征求稿也规定,必须明码标价;如网店与实体店消费条件有区别的,必须注明消费条件及差别,不得在消费者消费后再行通告或强行收费。餐饮业明码标价可采用菜谱簿、价目表、标价牌、墙上图片菜牌和标价签等方式标示。价格变动时要及时更新标价内容,不能用“时价”标,需收取服务费用的应当标明。

    另外,意见征求稿也要求,市商务局应在官方网站建立信用纪录档案,对餐饮经营企业和餐饮经营者实行信用记录管理,并将奖惩情况向社会公布。而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区政府确定的承接执法职能的部门也应在各自官方网站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市民可通过这些电话或12345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上述部门要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 携手柳叶湖石锅鱼投资创造行业利润传奇
  • 柳叶湖石锅鱼加盟:古法石锅鱼,撩胃又暖心
  • 柳叶湖石锅鱼做法首次大揭秘!
  • 女性吃鱼好处多多
  • 孕妇能吃石锅鱼吗
  • 餐厅加盟全攻略
  • 餐饮外卖很关键,五大要点助风生水起
  • 开饭店关键的几步曲
  • 餐厅装修搭配
  • 餐厅接手“转让店”时要搞清楚的问题
  • 餐饮赚钱秘笈
  • 开餐厅莫踩这些雷区
  • 怎么让宝宝在夏天也有胃口
  • 火锅店爆炸惊魂,原来是火机掉入汤锅
  • 酒后误坐到邻桌引发茅盾大砍出手
  • //baidu分享